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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私立仁惠幼兒園114學年度新生入學招生簡章
一、依據:113 年 5 月 15 日修正發布「教育部推動及補助地方政府與私立幼兒園合作提供準公共教保服務作業要點」第 12 點。
二、報名日期:114年4月21日上午9時至4月22日中午12時,逾時不受理報名。
三、報名地點:高雄市私立仁惠幼兒園
四、登記方式:
(一)採「紙本現場登記」,並檢具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及優先入園身分資格相關證明文件,至本園辦理報名作業。
(二) 登記證明文件,如有意思表示具備而未繳、偽造、變造或出具不實之情事者,逕予撤銷其錄取資格,並追溯其法律責任。
五、招生年齡:
(一)5 足歲:108 年 9 月 2 日至 109 年 9 月 1 日出生者。
(二)4 足歲:109 年 9 月 2 日至 110 年 9 月 1 日出生者。
(三)3 足歲:110 年 9 月 2 日至 111 年 9 月 1 日出生者。
(四)2 足歲:111 年 9 月 2 日至 112 年 9 月 1 日出生者。
六、招生名額:
(一)本園預計招收2歲班16人,3至5歲班(3歲59人,4歲0人,5歲0人),合計75人。
(二)相關資訊公告於本園網站及足資辨識處、高雄市政府幼兒園招生管理系統(https://ece.kh.edu.tw)。
七、錄取規則:依下列順序錄取:
(一)第 1 順位(優先錄取身心障礙幼兒,其餘 5 種身分並列):
1、身心障礙幼兒(由高雄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通過)
2、以下 5 種身分並列:
·低收入戶子女(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之低收入戶證明)
·中低收入戶子女(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之中低收入戶證明)
·原住民幼兒(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上註記原住民身分)
·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中度以上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文件)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第 4 條之證明文件且符合第 10 條第 1 項身分)
(二)第2順位:2-1本園教職員工子女。2-2在籍生之弟妹。2-3合作廠商及鄰近住戶之幼兒。2-4本園教職員工推薦之親友(每位可推薦一位)
(三)一般生。
(四)報名人數未逾可招生名額時,應全數錄取;報名人數逾招生名額時,依錄取順序採公開抽籤方式決定,未抽中者依抽籤順序全數列入備取名單。
八、抽籤日期及規則:
(一) 114年4月23日上午10時公開辦理抽籤,當場公告抽籤正取及備取名冊,並於當日下午5時前將錄取名單公告於本園網站及足資辨識處。
(二)雙胞胎、多胞胎或同學齡之兄弟姊妹得視為 1 組併同抽籤:家長可依意願選擇將幼兒視為 1 組併同抽籤或分別抽籤,惟不適用於可招生名額小於雙胞胎、多胞胎或同學齡之兄弟姊妹人數之情形,例如可招收名額數僅 1 名時,抽中後僅能擇 1 名幼兒入園。
九、報到日期:
(一) 114年4月24日上午9時至4月25日下午3時。
(二)正取生家長應於指定時間內親洽本園辦理報到,逾期未完成報到者視同放棄,本園得通知備取生依序遞補,備取名冊之有效日期至 114年4月28日。
十、註冊時間:114年8月1日至8月5日。
十一、開學日期:114年8月1日。
十二、其他注意事項:
(一)本園收費規定依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核備項目及數額辦理,退費規定依高雄市教保服務機構收退費辦法辦理。倘 113 學年度續約為準公共幼兒園,第1 胎每月繳費最多 3,000 元、第 2 胎最多繳 2,000 元、第 3 胎(含)以上最多繳 1,000 元,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家庭子女「免費」 ,繳費差額由政府協助支付。
(二)備取名冊失效或無備取名額可備取時,若仍有缺額,則由本園自行辦理招生。
(三)已錄取幼兒因故放棄入園者,請於確認放棄 1 日內(遇例假日、停班或停課,順延至下 1 個工作日),以書面或電話通知本園,並簽具放棄錄取同意書。備取名冊失效或無備取名額可備取時,若仍有缺額,則由本園自行辦理招生。
(四)預約參觀:
中華民國 114 年 3 月 12 日